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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嚴打違規收集買賣廢電池

2016-12-15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文森) 本港的車輛不斷增加,車輛的廢電池處理情況亦受社會關注。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昨日於立法會上表示,隨�茖捐虃W加,但回收處理的廢電池並無相應增長,當局會與業界加強溝通,並嚴厲打擊違規收集和買賣廢電池活動。

自由黨立法會航運交通界議員易志明昨於立法會表示,全港逾80萬部登記車輛每輛至少有一枚電池,以汽車電池壽命為3年推算,每年需回收及處理的廢汽車電池超過20萬枚,但現時每年經合資格回收商所回收處理的廢汽車電池僅5萬多枚,質詢政府有甚麼措施回收及處置廢電池。

黃錦星回應指,車用廢電池屬化學廢物,由相關條例規管,必須由指定持牌回收商處理,現時傳統車輛使用的廢舊鉛酸電池,由兩間港持牌回收商處理,初步處理電池後,會將廢電池出口到韓國回收設施,回收鉛物料重用。

至於電動車使用的鋰電池,黃錦星表示,現由三間本港持牌回收商處理,經安全處理後出口到韓、日等處理設施,而電動車供應商亦願意回收退役電動車電池作適當處理。

他強調,當局會與業界加強溝通,並嚴厲打擊違規收集和買賣廢電池活動,環保署亦會密切監察回收商處理退役電動車電池的情況,以確保它們得以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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