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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港」倡教育法律雙線遏「獨」

2017-01-02
■大批市民參加「團結好香港」集會。 朱朗文  攝■大批市民參加「團結好香港」集會。 朱朗文 攝

元旦日辦反「分裂」集會 法律界籲律政司從嚴執法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朱朗文)民間團體「保衛香港運動」在昨日元旦日舉行反「港獨」集會,呼籲特區政府透過教育及法律遏止「港獨」,有約300人參加。多名法律界人士發言時強調,必須以法律嚴懲「港獨」行為,而香港現時已有針對「港獨」的法例,呼籲律政司從嚴執法。

「保衛香港運動」昨日在金鐘添馬公園露天劇場舉辦「反分裂 防政變 維護國家統一」集會,邀請多名政界及法律界人士分享反「港獨」訊息,其他民間團體如「愛港之聲」、「匯賢起動」、「正義聯盟黨」等也響應參與。近300名參加者期間不時揮舞國旗及區旗,以示支持國家主權完整、反對「港獨」分離主義。

馬恩國:中央對「獨」絕不容許

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發言時表示,香港已經回歸祖國,但數年前有人在示威中揮動「龍獅旗」,之後出現「城邦論」、「本土派」等,去年旺角暴亂後更出現鼓吹「港獨」的「香港民族黨」及「自決派」。他續指,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上月會見「幫港出聲」訪京團,當時自己有份參與,得到的訊息是中央對「港獨」絕不放縱、絕不容許、絕不予生存空間。

對於部分反對派中人辯稱只是搞「自決」而非「港獨」,馬恩國指出「港獨」有不同的表達方式,包括「民主自決」、「民族自決」、「本土自決」,所有「自決」都是「港獨」的第一步。他解釋,在國際法上,當一個地方要求獨立時,就要先「自決」,以軍事或民主手段將原有政府推翻,再向聯合國申請獨立,正名為一個獨立國家。

他舉例指,在上世紀90年代,加拿大魁北克省政府由主張獨立的政黨執政,向加拿大聯邦政府申請獨立不果,最後要在最高法院對簿公堂,當時魁省一方辯稱要尊重該省人民意願,聯邦政府無法阻止「魁獨」,但法院裁定「魁獨」與否要由全加拿大公民投票決定,不是一個省說了算,「如果要『港獨』,就由全中國人民投票!」

至於如何對付「港獨」,馬恩國強調要用法律和言論。有意見認為要盡快就香港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但他指根據澳門的《維護國家安全法》及香港於2003年的草案,立法只能規管武力及以嚴重非法手段分裂國家的行為,卻規管不了言論,未來立法就要處理以言論煽動「港獨」的問題。

陳曼琪批「獨」扭曲是非黑白

律師、黃大仙區議員陳曼琪批評,近年的「佔領」行動、旺角暴亂、衝擊立法會等暴力違法事件,加上近日反對派施壓要求對宣誓無效的議員撤控,損害香港賴以成功的法治,「港獨」更令憲制性法律面對嚴峻挑戰,香港進入了是非黑白扭曲的年代。

她認為,香港要就第二十三條立法,而現時香港已有針對「港獨」的法例,包括《刑事罪行條例》第二條及第三條的叛逆罪、第九條及第十條的煽動罪,但要將條例內過時的字眼如「女皇陛下」修訂。

陳曼琪更質疑,「佔領」的主要策劃者事隔兩年多仍未被控,強調律政司的職責並非要確保案件可以「告贏」,而是當有人犯罪、有證據時就提出檢控,以告訴社會原則所在。她又擔心,「佔領」事隔兩年多,證據會越來越弱,起訴方面可能會出現困難,呼籲律政司不要對案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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