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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研減垃圾箱增回收桶

2017-02-13
■回收桶分開收集塑膠、金屬及廢紙。資料圖片■回收桶分開收集塑膠、金屬及廢紙。資料圖片

食環署康文署倡調整 擬實施固廢按量收費前推行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特區政府日前舉行跨部門「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會議,食環署與康文署提出建議調整計劃,在2019年計劃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按量收費前,把公共空間垃圾箱數目減少40%,至24,300個,並把公共空間回收桶與垃圾箱整體比例由現時1:14提升至1:6,令回收桶數目增加45%至4,000個。

食環署與康文署會隨後檢視安排,考慮實際情況、市民反應及其他運作因素後,進一步調整公共空間垃圾箱和回收桶數目。

建議調整計劃參考督導委員會較早前委託顧問進行的研究中所提出的一般性規劃指標。顧問建議在每個康文署轄下的康樂文化設施和場地,設置至少3個垃圾箱和1個回收桶,大型戶外場地如海灘則設置至少3個回收桶。

兩垃圾箱應相隔約150米

垃圾箱於市區及新市鎮基本設置數目應減少,兩個垃圾箱之間應相隔約150米,並在鄉郊地區人流聚集處設置垃圾箱。回收桶於市區及新市鎮基本設置數目相應增加,兩個回收桶之間應相隔約250米,並在每個鄉村式垃圾收集站均設置回收桶。

個別地點垃圾箱和回收桶數目,應按其性質及情況調整,例如在人流較多的主要旅遊點,可設置較多垃圾箱和回收桶;反之,如其他機構(例如商場)已在相關地點提供回收設施,則可減少於附近地點設置回收桶數目。

政府一直透過「廢物源頭分類計劃」推動家居和工作場所回收,計劃現已覆蓋全港80%人口。雖然經公共空間回收桶所收集的回收物,只佔全港總量一個很少的百分比,但委員會同意應適當調整回收桶數目,以便為行人和現時計劃尚未覆蓋的市民提供合適回收支援。由於垃圾箱主要功能是收集行人所產生的垃圾,數目有下調空間。

黃錦星倡訂調整大方向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指出,其他地方在實施廢物按量收費時,一般會減少廢屑箱數目,以避免市民濫用以逃避徵費;同步亦會調整公共空間回收桶比例,以促進資源循環,「建議計劃訂出調整廢屑箱和回收桶數目大方向,為日後實施都巿固體廢物按量收費作好準備,並同時顧及環境衛生。我們須強調的是,相關部門會按實際情況和運作因素,考慮垃圾箱和回收桶實地設置。」

出入口十字路口放置增使用率

顧問建議指出,垃圾箱和回收桶應設置於策略性地點(如場地出入口、十字路口等),讓市民更能掌握擺放位置,從而增進使用率。相關部門亦應考慮在合適地點設置收集特定物料的回收桶,例如在運動設施外和沙灘設置專門收集廢塑膠樽及鋁罐的回收桶。港府將制定指引,以落實廢屑箱及回收桶設置安排。

督導委員會同意建議調整分階段進行,參考公眾意見及反應後不時檢討及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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