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競賽董事小組完成了有關史卓豐(圖)於2月15日星期三在跑馬地賽事中策騎「雄心速龍」的方法之研訊。小組聽取了史卓豐的進一步證供,亦聽取了「雄心速龍」的練馬師高伯新,以及本年度馬季獲派至高伯新馬房工作的助理練馬師馬譜鐘的證供。小組亦接獲「雄心速龍」的馬主林顯裕先生的授權書,表示授權高伯新在研訊中作為「雄心速龍」馬主的代表。
史卓豐被裁定違反賽事規例第99(2)及(5)條,事緣他作為「雄心速龍」在上述賽事中的騎師,未有於整場賽事中採取一切合理而又可容許的措施,確保給予「雄心速龍」十足爭勝機會,或取得最佳名次。判罰他由3月8日開始停賽,直到4月5日,合共9個賽馬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