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牛頭角迷你倉發生4級火之後,消防處向迷你倉業界發出指引,要求業界改善迷你倉的間隔及防火安全。但迷你倉業界組成的迷你倉總會昨日召開記者會,表示在某些方面難以遵從消防處的指引,已經委託顧問提出替代方案。業界有意見當然可以表達並需要重視,但迷你倉會長洪家棋亦承認,商業利益不能凌駕公共安全。當局必須堅持將市民生命財產安全放在第一位去檢討迷你倉的規管,並按照消防處的有關指引限期整改,對不執行者應果斷執法,尤其要盡快推出發牌制度,切勿一拖再拖。
去年那一場4級火奪去兩位消防員的寶貴性命,全港市民悲痛。消防處及屋宇署事後巡查全港迷你倉,在已巡查的885間迷你倉普遍發現存在不同的火警危險,並已向423間違規迷你倉的負責人發出2,410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只有116張遵照辦理。根據程序,如果經營者未能在通知書限期前按規定改善,即屬違法,一旦檢控定罪將被罰款10萬元兼每日加罰1萬元。
對於迷你倉業界提出替代方案,有關部門當以開放態度檢視,並吸納其中好的建議,但須堅守兩大原則:首先,要將消防安全放在第一位。業界出於經營成本的考慮,當然不希望有大的改動,但血的教訓猶在眼前,對於事關市民生命財產安全的問題,不應該有絲毫妥協;其次,加強消防規管不可一拖再拖,必須訂立明確的時間表,限期執行。
事事以所謂諮詢作藉口拖延,是香港近年的一種陋習。例如迷你倉總會提出,工廈內有迷你倉和非迷你倉的不同種類租戶,防火要求理應一致;又說當局沒有充分諮詢業界和市民意見等等。工廈內出租單位當然有各種各樣的用途,但大可針對不同行業分階段檢討消防規管,要求各種租戶都一視同仁,意味着要逐一諮詢各個行業,操作難度極大。凡事都涉及不同持份者,相互之間的訴求或互相矛盾,很多時候根本不可能達至所有持份者都滿意的方案,什麼時候才算諮詢充足呢?
淘大迷你倉4級火發生迄今已8個月,所暴露出來的城市火災隱患仍未消除,當局應該有充分的緊迫感,加強巡查,重罰違例的經營業者,並須盡快推出發牌制度,盡量減低可能釀成火災的風險,確保消防安全及保障廣大市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