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納士產品:磁力接合的手機充電線。 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諮詢「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督導委員會後,日前公佈「2016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兩間得獎公司重檢結果,決定維持邁特思得獎資格,以及取消施納士得獎資格。
重檢涉及的兩間公司分別是獲得「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大獎」和「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硬件與設備)獎」金獎的邁特思香港有限公司(邁特思),以及獲得「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硬件與設備)獎」銅獎的施納士(Znaps Limited)。
就去年中傳媒報道,資科辦同年8月要求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籌辦機構(即香港資訊科技聯會)重檢兩宗個案。同年12月中,籌辦機構向資科辦提交重檢報告,參考資科辦和督委會意見後,上月14日提交最新報告。
不符「已推巿場最少三個月」規定
資科辦指出,根據邁特思提供的資料和籌辦機構跟進調查所得資料,參考督委會意見後,該辦認同籌辦機構調查結果,即邁特思產品並無涉及知識產權法律訴訟,符合最佳資訊科技初創企業獎參賽要求。至於施納士個案,資科辦檢視所有資料及聽取督委會意見後,認為施納士未能完全符合參賽資格,尤其有關「產品須已推出巿場最少三個月」的規定,因此決定取消其得獎資格。
至於「2017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資科辦已落實改善措施,加強檢視參賽項目、籌辦機構核實參賽資格程序和評審工作。資科辦會繼續與各界合作,透過該個廣受認同的專業獎項,促進本地資訊及通訊科技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