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早前在圖書館拍片,煽動支持者用「自己方式」將簡體字書下架,遭警方落案起訴一項「盜竊罪」。
案件昨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等候控方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案件押後下月20日再訊,其間獲准以500元保釋候訊。
被告鄭錦滿(28歲)報稱任職議員助理,被控於2016年3月29日,在何文田培正道的九龍公共圖書館偷竊9本圖書,屬特區政府財產。據悉,案發時有人親自拍攝短片,示範在公共圖書館搜集簡體字書籍,然後丟到垃圾桶內,又或將書籍藏於隱蔽地方,包括書架與牆壁間的縫隙,及擺放滅火筒的櫃內等。
他將短片上載到社交網站,聲稱要教網民「銷牷v公共圖書館的簡體字書籍。在該上載的短片中,鄭錦滿指康文署轄下各區圖書館自2006年至今,共購入多達60萬本簡體字書籍。
警方經調查後,於去年4月6日拘捕鄭錦滿,指他涉嫌盜竊及有犯罪或不誠實意圖而取用電腦。案件隨即轉交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跟進,花了差不多一年時間,卒正式刑事起訴他盜竊罪名。
事件引起坊間熱議,不少市民事後紛紛嘲笑並譴責此一幼稚、極端行為,侵犯了港人在公共圖書館閱讀和借書權利,更利用文字和書籍政治化,破壞內地和香港的關係,猶如港版「焚書坑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