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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招生工作基本程序

2017-04-08

一,宣傳準備(4月上旬起)。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設立諮詢電話,安排專人接聽。

二,網上預報名(4月中旬)。

三,學位申請(4月下旬)。

四,就讀與免費資格審核(5月上旬至6月中旬)。

五,學位安排(6月下旬)。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符合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學位。

六,覆核(6月下旬)。各區所屬學校將擬錄新生名單報所在區教育行政部門覆核。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所屬學校招生工作情況進行檢查。

七,公佈新生名單及報到註冊(7月上旬)。具體時間由各區教育局與學校商定並提前公佈。

整理:記者 李望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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