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出席「太陽花運動」案宣判 。 中央社昨日,在台北地方法院宣判佔領「行政院」行動中的魏揚等無罪的同一時間,香港區域法院法官裁定32歲楊家倫在去年農曆年旺角騷亂中的暴動罪及縱火罪罪名成立,判囚4年9個月。
2014年三、四月間的台灣,一場十七天的「國會」佔領,最終以當時執政的馬英九政府作出承諾,「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完成立法前,不召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相關黨團協商會議」,抗議者們這才以勝利者的姿態退場。
這場運動的領導者們隨後很快就在各項選舉中兌現了他們以此收穫來的政治資源。運動導師黃國昌在支持者的簇擁下,昂首進了他一度睥睨的「立法院」;民進黨「行政」、「立法」勝選,並在年底再次迎來政黨輪替,當局、地方全面執政。
但在法治層面,這場抗爭運動卻還遠未落幕。對於台灣法官憑空作出「公民不服從」的無罪釋義,台灣政治學者葉毓蘭痛心疾首地表示,判決書中充滿不依法論法,不審酌客觀的犯罪事實及構成要件的主觀認定,此例一開,「台灣絕大多數人辛苦建構在法治基礎上的自由民主危矣!」
處處以「亞洲民主模範生」自居的台灣,可以無視每到選舉就要靠族群動員的不民主現實,但是,司法淪為政治服務的工具,還能振振有詞,就不能不讓人要審視司法制衡權力的民主精神何在了。 ■劉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