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副刊 > 正文

【生活語絲】民法

2017-04-17

吳康民

我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擔任七屆代表,從第四屆到第十屆,近二十七年。代表們年年呼籲,偌大的一個國家,應該早日訂定一部「民法」。不知怎的,直到我退任,這部民法還是沒有出爐。

今天閱了三月十九日的《人民日報》,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終於在今年三月十五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本來,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係,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應該早日制訂一部民法。但熙熙攘攘數十年,直至今日,這部民法才能出爐。

根據人大常委會的報告,新中國成立以後,我國曾於一九五四年、一九六二年、一九七九年、二零零一年四次啟動民法制定工作。這四次「啟動」之中,後兩次我都是全國人大代表,也非常關心民法的制訂工作。前兩次大概由於內地的政治運動而被擱下。後來卻改為「成熟一個通過一個」。用斬件的辦法,分別制定民事單行法律,條件成熟之後再行編纂民事法典。於是單行法律的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等陸續出爐。第二步,再出台《民法總則》。

現在,《民法總則》已經在本年三月十五日的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五次全體會議中通過,並已公佈。往後再進行民法典各分編的編纂工作,爭取在二零二零年形成一部統一的民法典。

老實說,過去我們的依法治國的觀念甚為薄弱。曾經有一個時期,是法律不如政策,政策不如領導人講話。所以人們奉為準繩的是領導人的講話。但有的領導人講話可能是錯的,有的領導人講話是過時的。那種一句頂一萬句的荒謬說法的時代應該是過去了。

過去不是有領導人的「語錄」麼,斷章取義,怎麼能把一兩句話就當成「聖旨」呢。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