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澎湃新聞報道,中國政法大學航空與空間法研究中心研究員張起淮分析說,從無人機違法違規飛行屢禁不止的現象可以看出,立法仍然滯後於無人機市場快速發展的現實需要,無法對無人機層出不窮的問題對症下藥。
張起淮解釋,目前,中國對無人機飛行活動進行規制和約束的主要依據是《民用航空法》、《刑法》、《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通用航空飛行任務審批與管理規定》、《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但其中,由民航局發佈的《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等行業規範性文件,尚不能對無人機的適航、審批、操縱、運行等環節作出切實有效的指引。
因此,「不僅現行的法律法規、管理文件需要貫徹執行,與法律法規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也亟待出台。」張起淮表示。
中國民航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李曉津則認為,應盡快由國家層面進行明確,敲定無人機等低空空域飛行管理部門,並牽頭相關部門進行管理、出台相關細則,盡早填補目前監管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