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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委會用好權力 有效制止反競爭行為

2017-05-05

競爭事務委員會昨日發表香港車用燃油市場研究報告,指車用燃油被指「合謀定價」、「加快減慢」的現象,並不構成反競爭行為的確實證據。本港設立競委會是為了打破壟斷、促進公平競爭,讓廣大消費者受惠。但是,競委會權力不足,調查執法面臨掣肘,難以切實有效落實維護市場公平競爭的職責,政府應加強支援,投放更多資源予競委會,讓他們能加大力度進行調查和檢控,讓競委會真正成為制止壟斷、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執法者。

本港車用燃油定價長期高度一致,一直被批評有「合謀定價」之嫌。消委會去年曾發表報告指,5間油公司在2013年至2015年期間,平均8成的日子汽油牌價完全一樣。本次競委會報告提到的問題也很相似。報告發現,香港車用燃油市場存有多個十分罕見特徵,削弱了市場的有效競爭,包括市場結構高度集中於5名市場參與者、進入市場及擴充業務門檻高、市場只提供單一類汽油產品、油站沒設立大型價格板展示牌價、折扣方式複雜缺透明度。這些現象顯示本港燃油市場有明顯壟斷特徵,但競委會報告的結論卻不認為構成反競爭行為,予人自相矛盾的感覺。

尤其可圈可點的是,報告建議政府賦予競委會收集資料的權力,日後進行市場研究時可強制有關各方提供資料。言下之意,指競委會難以對油公司是否存在反競爭行為作出確實結論,是因為未能取得所需數據,油公司即使拒絕提供資料,競委會亦奈之不何。本來,市民對競委會寄予厚望,希望競委會徹查車用燃油市場是否存在反競爭的問題,寫下競委會「立威」之作。可惜,競委會連獲取足夠資料都做不到,更難奢談採取執法行動。這樣的狀況,恐怕市民難以接受。

公平競爭是香港珍而重之的價值。設立《競爭條例》的目標,就是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禁止損害競爭的行為;競委會的角色就是調查、處理違反《競爭條例》的投訴,採取必要執法行動,推動更公平的市場競爭。市民期望競委會雷厲風行,將違反法例的商人繩之以法,以收阻嚇之效,令市民得到實惠,而不僅僅是發表研究報告當交功課。

有意見認為,競委會運作時間不長,人手有約50至60人,當中有一半負責調查,但收到的投訴數以千計;調查、檢控涉及「合謀」的案件需龐大訴訟費,競委會的財力更難以應付,消息指該會的儲備在2017/18年度將耗盡。競委會的職責、使命是打擊反競爭行為,這關乎香港的市場健康發展,保護市民免受「合謀定價」之害,政府應增加必要資源,為競委會提供財力支援,通過立法彌補權力不足,而競委會則要用好用足手中權,大膽檢控反競爭行為,尤其要迎難而上,依法打擊大企業壟斷欺民的營商手法,避免競委會淪為「無牙老虎」,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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