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L須披露股東架構詳情及關係協議
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昨宣佈,收購及合併委員會已就關於電視廣播(0511,TVB)提出的股份回購要約及相關的清洗交易寬免申請的聆訊作出裁決,授予豁免全面提購,但條件是Young Lion(YL)須披露股東架構詳情、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並須獲大多數股東批准。按最新披露的TVB股權架構,回購後YL和方逸華等「一致行動人士集團」持有29.9%TVB股權,其中黎瑞剛佔20.54%,成為第一大股東。
事緣電視廣播今年1月披露,大股東及一致行動人士擬以42億元向股東回購最多31.51%股份,建議每股要約30.5元。其後在2月宣佈提價15%至每股35.075元,但回購規模縮減,大股東及一致人士持股將由29.9%增至41.19%。由於要約計劃觸及30%全購界線,按例大股東須向全體股東以同樣條款提出要約,因此電視廣播便向證監會申請授予清洗豁免,申請其後轉介至收購委員會裁決。
黎瑞剛持股20.54%最多
證監會昨公告稱:「這確實是一宗罕見且難於處理的個案。執行人員將清洗交易寬免的申請轉介予委員會作出裁定,是正確的做法。」公告首先披露了電視廣播的最新股權構架:Young Lion Holdings Limited(YL)擁有1.13億股股份,佔已發行股本的26.00%;方逸華擁有1,709萬股股份,佔3.90%,當中包含了114.60萬股的個人權益,及透過邵氏基金持有的1,595萬股的實益權益。YL、方逸華及邵氏基金與某些非股東人士組成「Young Lion一致行動人士集團」,擁有29.9%已發行電視廣播股份的合併實益權益。
從YL股權架構看,陳國強持股6%,實際持有TVB約1.56%;由黎瑞剛控股的CMC佔79.01%,實際持有TVB約20.54%;王雪紅則透過兩家公司佔14.99%,實際持有TVB約3.9%。除YL外,方逸華及邵氏基金持有約3.9%TVB股份。
其後公告指出,就�茈赫蛌滬荍O情況,委員會裁定有關YL的持股及擁有權架構的全部詳情,以及其股東之間的相關安排,應在通函內予以披露。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均應以電子方式展示。另外,由於此前有公佈指黎瑞剛透過GPW持有CMC 86.19%的「投票權」,這顯示CMC存在另一類股份;故要求「要約方(即YL)有責任令執行人員信納已就該等可透過批准權、投票權、股東協議或其他途徑,直接或間接地重大影響YL行使對電視廣播的控制的人士,作出全面披露。」
證監會又在新聞稿中指出,委員會注意到,YL的股東已訂立兩份協議,以規定他們在某些範疇方面的關係,以及注意到由於這些協議的關係,某些決定須獲得擁有大多數具投票權及不具投票權YL股份的股東的批准。雖然IVH擁有大多數的具投票權YL股份,但CMC實際上對委任電視廣播董事一事具有最大影響力。IVH無法控制YL董事局大多數成員的組成,故此IVH無法控制YL的投票決定,包括其就所持有的26%電視廣播股份的投票決定。
相關文件交通訊局
此外,證監會指出,在聆訊的過程中,發現通訊局在根據《廣播條例》檢視電視廣播及YL時,可能未有獲提供根據兩份守則被判定為相關的資料,尤其是股東協議及關係協議的若干條文。「委員會建議證監會向通訊局提供股東協議、關係協議及本裁定的副本,以便通訊局履行其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