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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關注】大律師:姦劫案續調查

2017-05-12

疑犯在警署羈留室自殺死亡,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案件必須交死因裁判官進行研訊,以調查真正死因,不過這與姦劫案本身並無關係,由於疑犯尚未被定罪,警方仍要繼續調查工作,如有否其他涉案者或犯案者另有其人等,假如最後仍未能找到新發現,最終會尋求律政司指示,以決定如何處理,最終姦劫案可能會就此了結。

有資深警務人員指,刑事案中的疑犯於扣查期間身亡,除其死因要調查及展開死因聆訊外,其所涉刑案,警方仍會繼續調查,若案件主管認為已能證明疑犯便是犯案人,除尋求律政司指示外,亦會告知受害人警方已破案,惟疑犯已過世,故未能檢控。

警方在疑犯身亡的刑事案中,會以假設疑犯還在生,證據是否足以起訴為原則,若手頭證據不足以結案,警方一般仍會繼續調查兩三年,若最終仍無結論,便會暫時中止調查,直至有新證據才重啟調查。

警調查報告交死因庭

至於疑犯羈留期間自殺,警方會就事件展開內部調查,若發現涉及人為疏忽,會就相關人員召開紀律聆訊。警方亦會將調查報告提交予死因庭,死因裁判官多會召開死因研訊,除查證死因外,有時亦會提供建議給警方,如何加強警署內的防範犯人自殺措施等。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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