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港聞 > 正文

話你知:政府冀地盡其用 盈餘需服務社會

2017-05-21

政府在 2011/2012年施政報告中宣佈推出青年宿舍計劃,以滿足部分在職青年擁有自己居住空間的期望。政府表示,為釋放非政府機構現有未盡其用土地的發展潛力及滿足青年的居住期望,政府全數資助非政府機構在擁有的土地上興建青年宿舍,租金水平須訂在不超過鄰近地區面積相若單位市值租金的六成出租。

除了大埔青年宿舍,其餘項目包括保良局位於元朗的項目、東華三院位於上環的項目、香港青少年發展聯會位於旺角的項目及香港女童軍總會位於佐敦的項目,料提供2,800個單位。當中以元朗項目的工程最大,預料可提供1,680個宿位,其次為佐敦的項目,能提供534個宿位。

不過民政事務局指出,青年在入住宿舍的期間不能輪候公屋單位,至於與家人一起申請公屋的青年人,為避免青年人個人的決定影響家人,家人的公屋申請則不受影響。

民政事務局表示,非政府機構需以自負盈虧的形式營運宿舍,要求非政府機構設立一個「強制性儲備」,以應付宿舍的營運和維修需要,超逾「強制性儲備」的任何營運盈餘,將容許機構在事先得到民政事務局批准下,撥往該機構的其他非牟利服務。

■香港文匯報記者 何寶儀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