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文耀輝強姦及施用藥物等兩項控罪罪成。網上圖片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 曾參與違法「佔領旺角」的健康顧問,在「佔旺」期間結識「女戰友」X,藉詞替對方按摩,騙往旺角的辦公室施以迷藥再作非禮。數月後又重施故技,藉治療期間施迷藥強姦一名德國女遊客Y。法庭陪審團昨退庭商議期間,發覺其中一項對X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的控罪有問題,即時裁定不成立。陪審團經商議後,再裁定對X的另一項非禮罪亦不成立,但對Y的兩項控罪則罪成,法官將案件押後至7月5日,等候Y的創傷報告後始作判刑。
被告文耀輝(43歲)被控兩項針對X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非禮罪,即他於2014年12月12日在九龍彌敦道寬成樓,對X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非禮罪。另兩項針對Y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及強姦罪。即他在2015年5月31日在九龍彌敦道寬成樓對Y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和強姦Y。
案件經審訊後,陪審團昨退庭商議,惟法官及控辯雙方下午發現針對X的「施用藥物以獲得非法性行為」控罪,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21條,罪行行為需要符合非法性交或肛交等嚴重性行為,不包含非禮行為。法官亦承認,無論他本人、控方或辯方都未有察覺條例中的「性行為」並不包括非禮行為,他即指示陪審團裁定被告該項控罪不成立。陪審團繼續退庭商議被告面對的餘下3項控罪,最終裁定對Y的兩項控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