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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岑敖暉擬認罪拒認錯

2017-06-16

違抗「佔旺」清場令 20人被控「藐視法庭」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葛婷 ) 2014年10月高等法院頒下「佔旺」臨時禁令,惟清場當日,包括時為「學民思潮」、現「香港眾志」秘書長的黃之鋒、「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在內共20名「佔旺」者,因拒按法庭禁令離開,遭起訴「刑事藐視法庭」罪名,案件昨在高院進行預審。黃之鋒、岑敖暉及其中9名被告透過律師稱,案件下月3日開審時將會承認控罪。法官指,將於審訊正式開始後處理認罪答辯及求情。另一被告、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則拒絕認罪。岑敖暉聲稱,挑戰禁制令「不等同」挑戰法治,又承認是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認罪。

2014年,大批激進示威者非法「佔領」旺角多條主要通道,潮聯公共小型巴士有限公司同年10月成功申請法庭禁制令,禁止「佔旺」人士堵塞亞皆老街一帶路面。行動中,警方拘捕一批涉嫌違反法庭禁制令的示威者。

社民連黃浩銘等9人拒認罪

辯方律師昨透露,是案打算認罪的11名被告分別是黃之鋒、岑敖暉、周蘊瑩、朱緯圇、張啟康、蔡達誠、司徒子朗、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以及楊浩華。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和另外8名被告朱佩欣、郭陽煜、趙志深、陳寶瑩、關兆宏、熊卓倫、馮啟禧及麥盈湘,則堅持不會認罪,需出庭受審。

控方預計將傳召33名證人出庭作供,由於各人的證供不會太長,相信原定45天的審訊日,相信不會超時。

代表案中9名被告的資深大狀駱應淦則在庭上稱,其中有7人已打算認罪,只有兩人不認罪,無論認罪或不認罪,彼等也不爭議身份、不爭議他們當時確實身處禁制令範圍內,但就認為他們的「不合作」行為,並不構成藐視法庭罪行。

被告方又要求律政司提供當日約800名至1,000名在場警員的記事冊。法官質疑,應明確指明需要特定警員之記事冊較合適。被告一方則稱,記事冊內容可以顯示警員之間的不一致說法,及他們當時的互動情況。律政司表示,需時考慮及搜集,及會盡量配合提供。

辯稱抗禁制令非挑戰法治

是案押後至本月27日再預審,下月3日將先處理擬認罪之被告,估計案件可於下月11日正式開審。

擬認罪的岑敖暉在庭外承認,「學聯」當日出現在禁制令現場,是要挑戰禁制令,但聲言挑戰禁制令「不等同」挑戰法治,而自己是在諮詢過法律意見後,決定「承擔」藐視法庭的罪責的。

被問到會否擔心被判監,他稱「監禁是在所難免」,也是他期許自己所展示的「承擔」,證明他們「尊重法治」,又預期會有愈來愈多「同路人」受到法律制裁。

黃浩銘則稱,尊重黃之鋒及岑敖暉等的認罪決定,但自己會與餘下8名被告繼續抗辯,希望法庭釐清違犯禁制令是否等同刑事藐視法庭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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