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瑞剛昨首度就回購股份等事件開腔。區柏秋 攝阿里騰訊等持CMC 74% YL股東權力沿襲先前安排
電視廣播(0511,TVB)回購股份事件擾攘近半年,現在還變成司法覆核事件。核心人物華人文化(CMC)董事長、TVB副主席黎瑞剛昨首度就事件開腔,指CMC在TVB大股東Young Lion(YL)的股權架構及協議安排,是承繼自上一手投資者,並非CMC新創。他本人在CMC佔股26%,是最大單一股東,同時亦擁有CMC 86%投票權,背後沒有話事人,CMC其他股東則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等。他表示,尊重香港的法制及規則,也期望香港的監管制度能與時俱進,令制度的設計更適應創新及時代步伐的發展。■香港文匯報記者 區柏秋
TVB今年初提出股份回購計劃,證監會罕有披露了TVB大股東YL背後的「雙重股權」架構,將股份回購及黎瑞剛推上風口浪尖。他昨在香港會見媒體,首度回應事件的風風雨雨,其中就監管機構及市場關心的CMC在YL,及與陳國強之間的股權、利益結構以及包括委任YL董事權力等的特定協議安排解畫,他指這些安排早在他入股之前已經存在,並非CMC入股後新創,他2015年入股時沿襲了先前股東的權力,並在入股時已將這些協議全部交給通訊局審批,不存在隱瞞,而通訊局當時亦批准了他入股。
證監會今年5月在審批TVB股份回購計劃時披露,黎瑞剛透過CMC持有YL 32%投票權,但擁有79.01%經濟權益,持牌人陳國強持有YL 56.51%投票權,但只有6%經濟權益。
協議全交通訊局審批 沒隱瞞
證監還發現,CMC大部分持股雖然不具投票權,可是卻擁有較多的董事提名權、議案批准或否決權。證監之後還將YL相關資料轉交通訊局跟進,通訊局則聘請御用大律師,審視TVB的股權架構是否符合《廣播條例》要求。
擁YL董事任命權 乃保障權益
對於他擁有YL的董事任命權,是否等同他可以控制YL,黎瑞剛表示,「我的理解是這些結構是要保障我的經濟權益,我拿了這麼多錢出來。全世界的媒體機構,我看過有比我們這個結構更tough(嚴苛)的安排。」他認為,「這個設計是要保障我的投資,日常營運我不管,我只是在董事會表決中我參與。及有什麼重大事情發生時,我才管。」
黎瑞剛還首度披露CMC的股權結構,並否認他「背後另有話事人」之說。他表示,他個人持有CMC約26%股權,是最大單一股東,同時擁有約86%的投票權,更是決策人,有完全控制權,能委任過半數的董事席位,以及擁公司營運決策權,即他是在CMC擁有完全控制權的決策人。而CMC的其他股東,則包括阿里巴巴、騰訊及其他專業機構投資者,他們合計持股74%,但只有約14%投票權。
CMC沒神秘股東及秘密協議
他強調,CMC沒有所謂神秘股東及秘密協議,「沒有像電視劇中的那麼多黑幕,CMC到我就到底了」。「YL在CMC投資時,陳先生擁有最多的投票權,CMC有最大的經濟權益,這種結構,在HTC當時已經設置,沒有一個字修改」,「作為投資者...經濟權益...我們也沒有必要隱瞞。」他表示,會將CMC的股權資料,交予證監會,並在TVB的股東通函中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