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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監總局原局長嚴重違紀被降級

2017-08-0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王玨 北京報道)中紀委昨天通報,國家安監總局原黨組書記、局長楊煥寧嚴重違紀,被給予留黨察看兩年處分和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楊煥寧是中共十八大以來第17個被查的中央委員,至此,十八屆中央委員會落馬高官人數升至33人。

通報指出,楊煥寧身為中央委員,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背離黨性原則;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謀取私利。決定給予楊煥寧留黨察看兩年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局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給予其留黨察看兩年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楊煥寧是十八大後,被通報降職的第26名中管幹部。而今年以來,除楊煥寧,已經有7名中管幹部被通報降職,其中3人都是民政部原黨組成員,分別是民政部原部長李立國、原紀檢組組長曲淑輝、中國老齡協會原會長陳傳書,此外還有中國民航局原副局長夏興華,天津市原副市長尹海林,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原黨委副書記、司令員劉新齊以及國資委原副主任張喜武,因楊煥寧等人都被組織認定為「違紀不違法」,料後續不會移交司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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