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2015年台北市北投區發生隨機殺人案,在女廁殺害女童的男兇手遭檢方求處死刑,案經上訴後,昨日台灣「最高法院」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定讞。
兇手龔重安於2015年5月,翻牆進入一間小學,並於女廁內用菜刀幾乎將8歲女童的頭割斷,女童送醫後宣告不治。兇手案發後自行報警。
檢警調查,龔重安稱不滿社會現狀,聲稱有幻聽,覺得這一、兩年被同事說閒話,曾想以換工作或自殺方式尋求解脫,但不敢拿刀刺自己,臨時起意到母校隨機尋找對象割喉,希望被判刑得到解脫,也曾說過「人生再來一次,我還是會做殺人的決定。」
檢方依殺人重罪將龔重安起訴後,士林地方法院去年一審認為,龔重安罹患思覺失調症,因此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隨後全案上訴,龔重安卻數度當庭強調自己沒病,還不斷要求法官判自己死刑。
今年5月高等法院表示,兇手隨機殘殺女童,手段極為殘忍,危害社會治安至深且巨,就算自首仍不宜減刑。據專業鑑定,若經過專業的治療,將有可能獲得治癒,並未達應與世永久隔離的程度,因此仍判處其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