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曙光。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入獄2年多以後,原中國鐵道部運輸局局長、副總工程師張曙光有了新消息。近日,全國法院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信息網公佈的一份刑事裁定書顯示,他已由死緩減為無期徒刑。
據悉,2014年10月17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張曙光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張曙光因受賄逾4,700萬元人民幣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入獄兩年多之後,中國司法部燕城監獄建議對罪犯張曙光減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張曙光在死刑緩期二年執行期間,沒有故意犯罪,符合法定減刑條件,應予減刑。法院因此裁定將張曙光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刑罰減為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