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社評 > 正文

反對派向法官施壓涉妨司法公正

2017-08-21

昨天多個反對派團體發起遊行,號稱為了聲援因反對新界東北發展,以及衝擊政府總部東翼前地而被判囚的人士。反對派人士還在終審法院前集會,指稱法官判決是「政治迫害」,呼籲支持者向國際要求施壓云云。上述言行不僅混淆了事實真相,而且是用泛政治化手段來針對法庭,以煽動性語言向法官施壓,嚴重損害了香港法治並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對此,廣大市民應從法庭的判詞中,看清楚上述被判囚者違法犯罪的真相,維護依法辦事、違法必究的社會環境,確保香港所擁有的公平、法治與正義不受損害。

昨天多位社會知名人士在接受傳媒訪問時,也提到對上述事件的看法。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對青年學生組織負責人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因帶頭衝擊而被判監禁,雖感到可惜但亦強調守法同樣重要。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認為,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並非「政治檢控」。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也批評聲稱法庭判決是「政治迫害有理想年輕人」的言論,認為這是對本港法治造成了非常大損害。這些知名人士的觀點,歸納起來,就是強調尊重法治、遵守法律的重要性;認同法庭的有關判決,是從法律的角度看待和處理問題,是依法辦事,維護法治社會尊嚴及彰顯法治之舉。

事實上,只要仔細閱讀法庭判處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三人監禁的判詞,就可以看到法官完全是依照香港的法律條文作出的判決,是為了保障香港社會的公共秩序和安寧,確保大家都能夠依法行使市民所能夠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判詞指出:「香港居民有遵守香港實行的法律的義務,而行使法律所賦的權利絕非作出違法行為的理由或藉口。任何未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或以暴力或威脅使用暴力來表達意見的示威行為,便是超越了受法律保障的和平行使法律賦予權力的界線,而是進入了非法活動的領域,構成干擾他人權利和自由的非法行為」。

判詞強調:「法庭職責所在,要向社會發出明確信息,在自由行使權力,進行集會、遊行、示威等相關活動時,參與者必須守法,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及公眾安寧。任何暴力行為,特別是涉及衝擊或襲擊執法及維持秩序人員的暴力行為,都會導致嚴厲的判罰,否則社會不會和諧、進步;法律保障巿民的權力和自由亦可能會蕩然無存」。

上述判詞清楚地解釋了香港市民所依法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必須要在依法的前提下行使,不能破壞公共秩序和社會安寧。一旦超越了這個界線,就是違法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應有懲處。黃之鋒、周永康和羅冠聰以及反對新界東北發展的人士,他們當日的暴力衝擊行為,已經超越了受法律保障的和平行使公民權利的界線,嚴重破壞了公共秩序,必須依法給予相應的懲處。況且,法官只是判其入獄數月,沒有施以更重的刑罰,已經是考慮到這些人的具體情況。因此,反對派指責法官此舉是所謂「政治迫害」,實在是毫無法律及事實根據的無端之言。以泛政治化手段來向法庭施壓,更涉嫌藐視法庭及妨礙司法公正。嚴重破壞香港的法治,影響社會繁榮穩定。

至於反對派要求國際勢力插手干預,更是企圖引入外部勢力來干涉香港社會的事務,損害香港的根本利益。如果任由反對派肆意違法及為所欲為,香港社會將變成泛政治化歪風瀰漫、暴力衝擊橫行之地,市民福祉將受到嚴重影響,保持長期繁榮穩定,也將成為一句空話。因此,香港社會應大力支持法庭的依法判決,反對向法官施壓的涉嫌違法行為,共同維護公眾秩序和社會安寧。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