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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房屋共享計劃」租戶對象及租賃資料

2017-09-20

租戶對象 輪候公屋超過3年

     現正居於不適切住房

     低收入住戶

租金水平 介乎綜援租金津貼最高金額和公屋租金,亦會參考房委會租金援助計劃,不會超過租戶入息25%

租住期限 一般不少於2年

租住空間 人均空間不少於7平方米

資料來源:社會服務聯會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翁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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