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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私隱非犯法違規「避風港」

2017-09-21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溫仲綺)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公佈教育大學民主牆事件中,閉路電視截圖流出事件的循規調查結果。

公署指,教大保安中心將截圖送到教大管理層的WhatsApp群組以進行識辨作紀律調查,屬於保障合法權益,並沒違規,惟教大並沒有說明截圖屬機密資料,致群組成員又將之轉發,令外洩風險大增,故認為校方違反了有關保障資料「保安措施」的規定。

不過,私隱專員黃繼兒補充,私隱獲法律保障但不是絕對的權利,「犯法或犯規的人不容以私隱作為『避風港』或『避難所』。」

教大民主牆於本月初出現冒犯性冷血標語,事後有疑似兩名張貼標語男子身影的閉路電視截圖流出。教大即日向私隱專員公署匯報事件。

教大「天眼」片段洩密違守則

公署昨日表示,已就截圖外洩事件完成循規審查,發現教大保安中心當日翻查閉路電視片段並拍攝相關的兩張截圖,傳送至教大管理層群組以識辨圖中人並進行紀律調查,公署認為其目的是保障合法權益,並沒違反規定。

不過,教大未有提醒群組成員截圖屬機密資料,不可轉發,及後群組部分成員又將截圖轉發至其他教大的13名職員及1名學生要求協助,增加外洩風險。

公署認為,教大忽略了將截圖保密及如外洩的話所須承擔的責任問題,容易造成「一傳十、十傳百」的覆水難收局面,違反了要採取合理切實可行保安措施保障資料的規定。

「私隱不能凌駕社會利益」

不過,黃繼兒表明,雖然在資料保障層面有爭議,但閉路電視監察於保安、防止及偵查罪案是必須的,例如當有罪案、嚴重不當、不誠實或舞弊的行為發生時,為了可即時及有效地去偵測這些行為,以及基於拘捕、檢控或拘留犯罪者的迫切性,涉案者的個人資料私隱並不會凌駕於社會的整體利益之上。

他續說,《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亦列出多項豁免情況,避免犯罪者及干犯嚴重不當、不誠實或舞弊行為的人士以私隱作「擋箭牌」逃避調查及應有懲處。

他表示:「個人資料私隱是一項基本的權利,但是我們必須指出此權利不是一項絕對的權利。本署循規審查亦彰顯了行使這兩方面的權利得以平衡,既考慮了如何保障個人資料私隱,亦考慮了要照顧社會的整體利益下的豁免條文,確保不會窒礙使用閉路電視以搜證、防止或懲處嚴重不當行為的做法。」

教大回覆指,接納公署意見並已於WhatsApp群組訂明須保密原則,及制定閉路電視監察政策及程序等方面作跟進,校方對是次截圖外洩事件感遺憾,同時廣納師生代表的意見,�茪O保障校內私隱。

有關民主牆事件的相關調查,教大則正按既定程序合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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