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港一個旅遊團於廣東南沙發生致命車禍。事件揭發本港離境短線旅行團存在不設本港隨團領隊、涉嫌誤導消費者等違規經營問題,情況令人憂慮。旅行社只求節省成本,忽視保障遊客權益,對遊客安全埋下重大隱患,甚至不惜以欺騙手段吸客,應受到法律制裁。國慶假期將至,當局必須迅速展開業界經營規範化檢查,盡快修例革除流弊,切實保障遊客的安全和利益,確保市民外遊玩得放心開心。
外遊團設置本港隨團領隊,目的就是借助領隊的專業素養和技能,不僅向遊客提供周全的旅遊服務,更重要的是加強對遊客的安全保障。旅行團一旦不幸發生意外,領隊可以盡力確保當地的緊急處理能夠妥善進行,並與本港旅行社、政府部門及團友家屬有更好的溝通,將意外對遊客造成的損失、不便降至最低。
但是,近年本港不少旅行社推出低價一日遊,竟然花十多二十元團費就能在鄰近的廣東城市短線遊。將價就貨,不少旅行團千方百計壓縮成本,即使出境團亦不安排隨團領隊,此次肇事的旅行團正是屬於這種性質。
沒有了本港隨團領隊,遊客無法透過領隊監察旅行團的安全及服務質素,包括旅遊巴司機的駕駛狀況,此次車禍可以說是「上得山多終遇虎」的必然後果。更不堪的是,由於沒有隨團領隊,發生車禍後,遊客受傷遇難,驚慌失措,卻得不到即時專業的安撫和救援,貽誤獲得救助的時機,造成更嚴重的傷害。血淋淋的教訓證明,外遊團不設本港隨團領隊,把賺錢放在遊客安全之上,後果不堪設想,這首先是對遊客的不負責,其實也是旅行社自狻蛣P。
除了為慳錢不設本港隨團領隊外,是次肇事的旅行團還被發現,該團的團友均於內地口岸集合和解散,且即日來回不過夜,並不符法例定義下的旅行團,團友不會獲「旅遊業賠償基金」及「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但該旅行團的宣傳單張,卻聲稱受「旅行團意外緊急援助基金計劃」的保障,疑有誤導消費者之嫌。旅行社誤導消費者,隨時觸犯商品說明條例,旅行社負責人需負上刑責。但是,近年旅行社為了牟利,不惜鋌而走險,類似誤導消費者的情況並非個別現象,旅遊業議會就收到很多相關的查詢和投訴。
誠信營商、以優質服務待客,本來是包含旅遊業在內本港服務業的最大優勢。一宗車禍暴露出本港旅行社經營存在諸多問題,連服務業最基本的要求都達不到,遊客的安全、權益難言有保障。國慶假期來臨,正是短線團出團的旺季,政府應借此次車禍向業界敲響警鐘,加強抽查和懲罰,堵塞短線團不設領隊、虛報受保的漏洞;另外,更要合理修訂《旅遊業條例》,規定外遊團須有本港隨團領隊,確保遊客接受保險保障,更好地保障市民外遊的安全和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