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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教唆洩密案二審無罪

2017-10-12

香港文匯報訊 台灣高等法院昨日就民進黨籍立法機構民意代表柯建銘自訴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涉教唆洩密案進行二審宣判,判決馬英九無罪,全案定讞。

馬英九:感欣慰

綜合中央社、聯合新聞網及中時電子報等媒體報道,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時任台當局立法機構負責人王金平與柯建銘捲入一宗關說案,馬英九與台行政團隊成員見面了解相關案情,未違背台灣地區憲制性規定,且首次見面乃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要求,有合理懷疑第二次見面也是黃世銘主動提出要求,無法證明馬英九涉嫌教唆洩密。

馬英九、柯建銘昨日均未到場聆判。馬英九辦公室發言人徐巧芯昨日應詢時表示,馬英九對此結果感到欣慰。

台「最高法院檢察署」2013年偵辦柯建銘與王金平涉嫌關說案期間,黃世銘曾到馬英九官邸報告有關情況,並向時任台行政機構負責人江宜樺等說明情況;馬英九、黃世銘之後被指涉嫌教唆洩密和洩密。

2015年2月,黃世銘被台高等法院判處1年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並定案;馬英九因當時為台灣地區領導人,享有「刑事豁免權」,直到2016年卸任後,檢方才啟動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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