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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勞貪瀆案】控方:曾蔭權自願受富商控制

2017-10-26

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案,昨在高等法院繼續進行結案陳詞,控方強調貪污勾結是秘密進行,難以有直接證據,案中的證據均指向貪腐這個唯一可能性。曾蔭權並非如他向外界所說那般公開透明,就如該筆他向東海集團支付的80萬人民幣款項,絕非他所辯稱的深圳大宅租金,而是低於市價購入大宅獲取居住權的款項。

代表控方的英國御用大律師 David Perry 陳詞指,曾蔭權完全是在誤導公眾,他並無透露一些公眾需要知道的事實,並指曾蔭權是受制於黃楚標(in Wong's pocket),指他與李國寶、鄭經翰等是同一夥人,互相保護對方。曾蔭權應十分清楚公眾關注特首接受款待時或會存在利益衝突,但他始終沒向公眾交代陪同雄濤廣播股東兼東亞銀行主席李國寶到歐洲旅行一事,以及跟黃楚標到汕頭的旅程。

控方嘗試推測辯方案情,指辯方可能會辯稱曾蔭權於2012年2月向公眾所說的都是準確無誤,又認為辯方會指因曾蔭權當時是瘋狂地忙碌,亦會認定曾蔭權與黃楚標所簽下的是正常租約,當中的年租是市價,並無秘密交易,亦絕非牽涉貪污的協議。

控方又指,有關曾蔭權乘坐私人飛機或遊艇,雖不牽涉於今次控罪之中,但卻是與案有關的內容,因可從中流露出他的誠信問題。陪審團應小心考慮,倘若曾蔭權不是特首,會否有人甘心向他提供利益?很明顯,曾蔭權是自願受富商控制,賺取其個人私利。

控方已完成結案陳詞,今日將由辯方開始結案。

■香港文匯報記者 杜法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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