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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討撥款制度 杜絕社福機構糊塗賬

2017-11-23

審計署最新報告批評社會福利署向165間非政府機構發放整筆撥款時,部分機構入賬混亂、錢非所用;部分社福服務表現欠佳,卻仍獲社署撥款。類似的問題已經存在多年,首先反映出社署執行的整筆撥款制度存在嚴重的弊端,必須從制度層面作出全面檢討及進行改善;其次,顯示社署對撥出的公帑缺乏嚴謹的審查監管,任由部分社福機構胡亂使用,甚至出現高層自肥的弊端。香港社會素來重視對弱勢社群的扶助,社福機構的使命就是幫助有需要的人,如果機構沒有將寶貴的社福資源用於助貧扶弱,而是消耗於機構行政甚至自身福利,實在愧對自身的職業使命,愧對廣大市民的託付。

審計署最新報告發現部分非政府機構入賬混亂,有的以整筆撥款津貼自負盈虧的活動,例如將辦事處的行政開支記入整筆撥款,甚至將行政總裁的年薪也記入服務項目,這些做法實在不可接受。出現這些問題,一方面反映現行撥款制度確有需要檢討,另一方面反映社會福利署監管不力。審計署的報告顯示,接受社署撥款資助的20個服務單位,連續3年以上服務表現欠佳,但當中14個單位卻繼續獲全額整筆撥款。另外,有社福機構單位議定提供16萬小時的服務時數,但實際只提供了3.4萬個小時,卻照樣獲得社署全額資助,一點都沒有被扣減。很明顯,撥款與服務質素沒有掛u,這就是典型的監管不力。社會福利署2016/17年度共向165間機構發放合共125億元的一筆過撥款,這些撥款均屬公帑,社署有責任為納稅人把關,監管所發放的津貼資助用得其所。

事實上,過去由社會福利署資助的服務項目,對人手的編制及員工薪酬水平均有規定,現行的一筆過撥款制度自2001年起施行後,十多年來一直爭論不休。一方面是造成新舊兩批人薪酬待遇不一,衍生內部矛盾;另一方面是給予了機構高層肥上瘦下的空間。據審計署報告的揭露,一些受資助的慈善社福機構撥款被挪作行政經費,甚至爆出違規向董事支付1300萬元薪酬,撥款予董事修葺祖墳等等荒謬事件,相關機構的高層實在愧對自己的職業使命。這些機構的違規和自肥,最大的受害者就是依靠這些機構提供服務的弱勢社群。

就一筆過撥款制度,政府於2008年1月曾委任「整筆撥款獨立檢討委員會」對制度進行檢討,於同年12月完成的報告中提出36項改善建議,但此項制度所引起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審計報告反映出來的嚴重問題,顯示出檢討該項制度已經刻不容緩。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指,已責成社署成立工作小組進行檢討,但這種「自我檢討」到底有多大效果,市民大眾只能抱持觀望態度。總之,幫助弱勢社群、服務社會大眾本應是社福機構從業員的職業使命,市民對社會服務機構從業員有更高的道德要求。廣大市民期待當局立即檢討撥款制度,對公帑使用盡監管責任,確保納稅人的金錢用得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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