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陳志健(左一)在「讓愛回家」辦公室吃飯。香港文匯報深圳傳真
「讓愛回家」創辦人張世偉告訴香港文匯報記者,他掏錢在東莞塘廈租一棟農民房作為慈善組織的總部,月租、管理費和水電費共計約需3,000元。他與妻子兩人月入才1萬多元,最多時候兼職7份工作。為了節省開支,三個孩子都留守家鄉,由祖父母照看。對於家庭大量收入都用作對外資助流浪人員,而自己的孩子卻不能帶在身邊,張世偉的妻子難免心生怨言,倆人曾經為此爭吵,甚至鬧到要離婚的地步,但經張世偉不斷勸說,妻子總算理解了他,夫妻倆重歸於好。
負責深圳寶安片區的易雲雄每月拿出數百元錢資助流浪人員,這約佔他工資10%至20%,他妻子和父母不但沒責怪他,而且還挺支持他。另外,他們在寶安西鄉租了一間30平方米(約320平方呎)的房間用於「讓愛回家」辦公,費用是義工、從事電鍍的愛心企業深圳市海里表面技術處理公司老闆張宇全額承擔,張宇表示,由於自己工作太忙,不能多出力,就多出錢。
張世偉說,正是無數義工和他們的家人,以及愛心人士的大力支持,「讓愛回家」才發展迅速,從而可以幫助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