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一個獨立軍種--火箭軍;
■ 打破四總部體制,改為軍委機關多部門制;
■ 撤銷七大軍區,調整劃設東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戰區;
■ 正師級以上機構減少200多個,人員精簡三分之一;
■ 陸軍18個集團軍番號撤銷,調整組建成13個集團軍;
■ 全軍和武警部隊院校由77所減至43所。
新華社
■ 新增一個獨立軍種--火箭軍;
■ 打破四總部體制,改為軍委機關多部門制;
■ 撤銷七大軍區,調整劃設東部、南部、西部、北部、中部五大戰區;
■ 正師級以上機構減少200多個,人員精簡三分之一;
■ 陸軍18個集團軍番號撤銷,調整組建成13個集團軍;
■ 全軍和武警部隊院校由77所減至43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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