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全港擁有多間分店的粵菜酒樓「富臨漁港」和「富臨酒家」,旗下分店被海關揭發出售給食客的「粟米石斑塊」菜式,涉嫌用「鯰魚」冒充「石斑」,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中兩間分店被海關以3張傳票檢控,案件昨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20日再訊。
海關行動 非市民投訴
被告為中新香港發展有限公司,被指位於荃灣城市中心的富臨漁港,以及位於葵涌和宜合道的富臨酒家,分別在2016年7月26日及2017年3月9日出售數盒標籤為「粟米石斑塊」的食品,被驗出並非「石斑塊」,懷疑是用「鯰魚塊」充當。是次檢控是海關本身的行動促成,並非來自市民的投訴。
控方指,涉案酒家其他經營者,早前也接獲合共5張傳票,昨日今頭在在九龍城、東區、屯門及沙田裁判法院提訊,均被票控同一控罪。被告包括中上投資有限公司、中雅實業有限公司、富泰創建有限公司及中康企業有限公司,分別以富臨漁港、富臨皇宮及富臨酒家名稱經營,被控於去年7月至今年3月,在沙田、屯門和旺角分店出售應用虛假標籤的粟米石斑塊。
辯方提出申請,盼能以「承諾」取代傳票檢控,裁判官最後決定將其他各區的5張傳票,跟前述的3張傳票合併,明年2月20日集中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一併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