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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野外考古」 觸及法律紅線

2017-12-22
■被稱為「西北盜墓第一人」的疑犯。網上圖片■被稱為「西北盜墓第一人」的疑犯。網上圖片

近年,人們對傳統文化的關注度越來越高,催生了考古熱、鑒寶熱等現象,同時相關盜墓文化也甚囂塵上,以盜墓為主題的小說、影視劇更是十分火爆。盜墓這種帶有禁忌、歷險、財富等元素的行為,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近段時間,一些網絡直播平台出現冠以「考古」之名的短視頻或直播內容,其中,有人在荒郊野地打洞刨坑挖出「古物件」,有人現場演示洛陽鏟探土並詳細介紹使用方法。

事實上,網上直播的「考古」行為涉嫌違法犯罪。刑法明確規定,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的屬於犯罪行為,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由此可見,盜墓者的下場就是鋃鐺入獄、傾家蕩產。洛陽鏟係盜墓常用工具,網上直接演示洛陽鏟探土並詳細介紹使用方法是對盜墓方法的普及,顯然具有教唆犯罪嫌疑。

根據刑法規定,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如果是網絡主播通過勸說、利誘、慫恿等方式要求特定的粉絲去盜墓,那麼該網絡主播就可能是盜掘古墓罪的共犯。即使被教唆的粉絲沒有去盜墓,網絡主播也應承擔刑事責任,只是刑罰輕重較以上有所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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