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不滿遭傳媒人周玉蔻指他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新台幣,下同,約合5.3千萬港元)獻金,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並求償一千萬元(約合264萬港元)。台北地院一審判周玉蔻免賠,馬不服而上訴,高等法院昨日二審宣判,周玉蔻應賠償180萬元(約合48萬港元),在4大報刊登道歉啟事。全案仍可上訴。
對此,周玉蔻則發表聲明表示,她不服判決將提上訴。
此案起因是周玉蔻2014年12月起接連在臉書(facebook)、《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中,質疑馬英九競選連任時非法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獻金, 對此,馬英九認為名譽受損,自訴控告周玉蔻誹謗及求償一千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
2015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周女曾向台灣地區「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查證,並非全然惡意虛構,2015年底判她無罪,求償案一審也判周女免賠。馬英九不服而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