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跨國企業吉寶(Keppel Corp)早前被揭發以5,500萬美元(約4.3億港元)賄賂巴西官員,令獅城廉潔形象蒙上陰影,亦反映當地反貪法落後。根據現行法例,貪污罪的最高罰款僅為10萬坡元(約59.2萬港元)。多名法律專家和監察組織要求當局提高罰則。
吉寶是新加坡最大跨國企業之一,由新加坡政府創辦,業務涉及海洋與離岸工程、房地產和項目投資等。公司早前被指向巴西官員行賄,事件鬧上國際層面,吉寶最終同意向美國、巴西和新加坡政府支付4.22億美元(約33億港元)罰款,數目約賄款的8倍。全球反貪污聯盟的調查顯示,新加坡是全球最廉潔國家中的第7名,但事件無疑顯示當局打貪能力與預期有落差。
美每項罰逾1500萬
事件反映新加坡《防止貪污條例》落後,罰款對於跨國企業可以說是不值一提。法律和金融高級部長拉傑本月到國會交代吉寶事件時明確指出,新加坡現行反貪法刑罰遠低於全球平均水平。根據美國海外反貪法,違法企業要面臨每項200萬美元(約1,563萬港元)的罰款。
多名法律專家指出,《防止貪污條例》基礎法規於1960年代生效,許多已不合事宜,不足以懲罰和警示企業犯罪,建議將罰則提高。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慶文稱,現時的貪污罪罰則始於1989年,已不能起阻嚇作用。■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