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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學者計劃啟動 培養高水平人才

2018-02-04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唐瑜 青海報道)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透露,《「青海學者」計劃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2018年正式啟動實施。

青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副廳長張艷山指稱,建立實施「青海學者」計劃,是青海省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舉措。

青海省目前專業技術人才總量偏少,機制不活,頂尖人才匱乏,缺少地方特色人才品牌,人才創新創業活力不足。打造「青海學者」品牌,對於培養造就一批戰略科技人才、領軍人才和高水平創新團隊,對於發揮高端人才的凝聚、牽引、帶動效應,對於全面落實「四個扎扎實實」重大要求,推動「四個轉變」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

人才選拔杜絕人為干擾

「青海學者」計劃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主要支持扎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青海學者」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名。

《辦法》明確規定,支持培養周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人民幣,下同),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50萬元,一次性住房補貼50萬元;支持培養周期內,按照國家兩院院士標準,兌現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差旅待遇;支持培養周期內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延遲退休1-48個月。

《辦法》重點支持培養當地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高端人才。支持培養周期內的支持力度高於青海省現有「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劃」等人才品牌。

《辦法》各項政策與中共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等均進行了緊密銜接,保持了高度的一致性。在選拔條件、申報推薦、評審程序、考核管理上,堅持按標準選拔,按程序操作,杜絕人為因素干擾,真正使評選出的「青海學者」名副其實,社會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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