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舉辦首場「部長通道」集中採訪活動。 中新社楊曉渡:監管空白地帶 防止小錯變大錯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馬靜 兩會報道)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部長楊曉渡5日在「部長通道」接受採訪時表示,國家監察委員會與中紀委合署辦公並不意味�虓|成為「超級權力機構」。他說,檢察院反貪系統加入監察委後,中央紀委、監察委機關和地方紀委監察委機關人員共增10%,職權行使範圍有所擴大,但職權類型基本與過去大致相同,不存在太多擴權行為。這位部長還強調,紀委和監察委職責互補,互相增強但不能替代,不會出現以紀委為主導「以紀代法」現象。
國家監察委員會成立後將與中紀委合署辦公,引發外界「將成為一個超級權力機構」的猜想。對此,楊曉渡回應,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總局以及全國檢察院反貪系統加入國家監察委後,中央紀委、監察委機關和地方紀委監察委機關人員共增10%,將來職權行使範圍有所擴大,但職權類型基本和過去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國家行政監察工作職權方式大致相同,並沒太多擴權行為。
工作對象增加兩倍
楊曉渡稱,過去中國反腐敗監督過程中存在空白地帶,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沒有跟上。這次設立國家監察委,將對這個空白地帶應用監察法授權監督、調查和處置,用國家監察方式把該空白地帶監管起來。「我們的責任增加了很多,從全國各地實踐看,工作對象也要增加百分之兩百以上。但是我們不是超級權力機構,所做的大量工作,是拉拉袖子提個醒的工作、是監督的工作、是防止人犯錯誤、防止人由小錯誤變成大錯誤的工作。」
紀委監委各有職責
國家監察委與中紀委合署辦公後,會否出現以紀委為主導、「以紀代法」現象?楊曉渡表示,紀委和監察委各有職責,紀委要按照黨中央要求,認真履行紀律檢查的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監察委則按照監察法規定,認真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紀委和監察委的職責是互補的,互相有增強作用,但互相不能替代。」
如何對中紀委和監察委實施監督?楊曉渡解釋說,中紀委和監察委內部有非常嚴格的監督機制,幹部監督室和機關紀委都會負責監督監察內部幹部,履行黨紀和監察法規定的監督職能。此外,中紀委和監察委還接受黨中央和全國人大的監督,並接受來自社會及輿論等各方面的監督。
楊曉渡介紹,十九大至今,已查處了一名國家領導人和29名中管幹部。「對於極少數不收斂不收手的腐敗分子,我們的懲處一定是堅決有力地保持反腐敗的高壓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