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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威主權基金提建議 冀港交所就不同權設日落條款

2018-03-27

香港文匯報訊 港交所(0388)就引入「同股不同權」上市制度的諮詢上周五結束, 挪威主權財富基金上周五提交建議,該基金認為,港交所如引入不同投票權架構,就需要引入額外措施保護少數投資者,包括對不同投票權設定時間限制。

港交所今年2月中就提議引入雙層股權結構的細則進行為期一個月的諮詢,要求以不同權架構上市的公司,上市市值最少須達100億港元,如公司市值不足400億港元,則年內收入須逾10億港元,同時「特權投票權」最多是「1股10票」,相關特權在持有人賣股、退任就將失效等等。

頗具影響力的挪威政府養老基金資產規模達到1萬億美元,為全球最大。該基金上周五去信港交所稱,支持鼓勵公司上市的舉措,但對少數股東受到的影響感到擔憂。基金指,「我們認為保護少數股東的權利,是保障和提升該基金長期經濟利益的必然要求」。

應強化監管非執董獨立性標準

該基金表示,為了維持保護投資者的市場準則,他們認為有必要提出額外的措施。這些措施當中應該包括實施限時廢除不平等投票權,另一項措施則是應該強化監管非執行董事獨立性的標準。

事實上,自港交所提出準備允許「同股不同權」上市制度以來,倡言公司治理的人士一再批評企業的不平等投票權架構,警告稱該權力可能被企業濫用。

不同權持有者交易應一股一票

挪威政府養老基金提到,若涉及與加權投票權持有者相關交易等特定事項,應該嚴格遵循「一股一票」原則。

挪威政府全球養老基金、也就是俗稱的「石油基金」是全球最大的投資機構之一,該基金在函件中表示,截至2017年底,基金投資在香港上市股票的金額有266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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