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共問責100人。圖為祁連山。資料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引述中國生態環境部網站消息,第二批中央環保督察7省(市)公開移交案件問責情況。從問責人數來看,7省(市)共問責1,048人,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在問責過程中,注重追究領導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督責任,尤其突出了領導責任。
中國新聞網昨日報道,經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第二批7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6年11月至12月對北京、上海、湖北、廣東、重慶、陝西、甘肅等7省(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並於去年4月完成督察反饋,同步移交91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要求地方進一步核實情況,嚴肅問責。7省(市)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均責成紀檢監察部門牽頭,對移交的責任追究問題全面開展核查,嚴格立案審查,依法依紀審理。
問責3省部級幹部
經匯總,從問責人數情況看,7省(市)共問責1,048人,其中省部級幹部3人(甘肅祁連山生態環境破壞問題)。其中,北京市決定對2個黨組織、98名責任人進行問責。祁連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環境問題則共問責100人。
從具體問責情形看,7省(市)被問責人員中,誡勉211人,黨紀政務處分777人,組織處理49人(次),通報問責22人,移送司法機關10人,組織審查1人,其他處理10人。
從移交問題分析,涉及環保工作部署推進不力、監督檢查不到位等不作為、慢作為問題佔比約40%;涉及違規決策、違法審批等亂作為問題佔比約30%;涉及不擔當、不碰硬,甚至推諉扯皮,導致失職失責問題佔比約25%,其他有關問題佔比約5%。
生態環境部指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繼續對督察整改工作加強調度,對存在問題的地區不定期開展機動式、點穴式督察,始終保持督察壓力,壓實整改責任,不達目的絕不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