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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蒙系列強姦殺人犯被判死刑

2018-03-31
■昨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判處被告人高承勇死刑,高承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中新社■昨日,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判處被告人高承勇死刑,高承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中新社

高承勇14年連續作案致11名女性死亡 世紀懸案破案長達28年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昨日上午,備受社會關注的甘肅內蒙古「8·05」系列強姦殺

人案一審公開宣判,甘肅省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故意殺人

罪、強姦罪、侮辱屍體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高承勇當庭表示

不上訴。

法院審理查明,被告人高承勇於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先後在甘肅省白銀市、內蒙古

自治區包頭市共作案11起,其中實施搶劫作案4起,實施搶劫、侮辱屍體作案4起,實施

搶劫、故意殺人、強姦作案2起,實施搶劫、故意殺人、侮辱屍體作案1起,共致11名女

性被害人死亡。

入戶搶劫強姦殺人辱屍

法院認為,被告人高承勇無視國法、仇視社會、漠視生命、濫殺無辜,為滿足其非法佔有目

的,當場使用暴力手段或在實施盜竊犯罪時被發現,為抗拒抓捕、毀滅罪證,使用暴力手段

致多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且係入戶搶劫、多次搶劫、搶劫致人死亡;

被告人高承勇為滅口以掩蓋其罪行,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多名女性被

害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高承勇為滿足其姦淫目的,違背婦女意志,使

用暴力、脅迫手段,強行與2名被害婦女發生性關係,其行為已構成強姦罪,且係情節惡

劣;被告人高承勇為滿足其侮辱、玷污屍體的變態心理,對多名女性被害人屍體加以毀損或

姦污,其行為已構成侮辱屍體罪。

被告人對罪行供認不諱

白銀中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高承勇犯搶劫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

部財產;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

奪政治權利三年;犯侮辱屍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法院另查明,被告人高承勇的行為給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造成了喪葬費以及辦理喪葬事宜支

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費用,判決被告人高承勇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物

質損失。

宣判後,高承勇當庭表示不上訴。

此案破案跨度長達28年,曾一度被稱為「世紀懸案」。高承勇被警方抓獲後,對其在1988

年至2002年間殘忍殺害11名女性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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