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豐城市徐文俊涉黑案中2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圖為該案4月1日庭審現場。 中新社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江西省豐城市徐文俊涉黑案昨日一審公開宣判,25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黑老大」徐文俊因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十餘項罪行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從2004年至2016年10月,被告人徐文俊糾集被告人丁濤、殷偉、黎小春等人開設賭場抽頭盈利,逐漸形成了以徐文俊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徐可等5人為骨幹成員,被告人游龍兵等19人為積極參加者、一般成員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經查明,該組織通過暴力、威脅或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大量違法犯罪活動,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民眾。特別是採取阻工鬧事、打砸車輛、暴力威脅開發商或承包方等方式,強行承攬工程,對豐城管樁行業形成重大影響。
開賭殺人斂財 危害社會秩序
法院認為,該團夥實施的一系列打殺事件,給當地民眾帶來巨大的心理恐慌,特別是部分打殺事件持刀持槍在鬧市區發生,公然對抗法制、挑釁法制權威,極大地影響了老百姓的正常生活秩序,給社會公共秩序帶來嚴重影響。
當日,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賭博罪,開設賭場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窩藏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數罪並罰,判處被告人徐文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對徐可、陳海波、游龍兵等24名團夥成員分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限制減刑、無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三年,並處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及罰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