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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鄂滬三高官受賄案異地公訴

2018-05-08
■中國最高檢網站昨日發佈消息稱,魏民洲、劉善橋及陳旭因涉嫌受賄被提起異地公訴。  網上圖片■中國最高檢網站昨日發佈消息稱,魏民洲、劉善橋及陳旭因涉嫌受賄被提起異地公訴。 網上圖片

魏民洲劉善橋陳旭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偵查終結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新華社及中新社報道,中國最高檢網站昨日發佈消息,湖南、河南、廣西檢察機關近日依法對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魏民洲涉嫌受賄案,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原副主席劉善橋涉嫌受賄案,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黨組副書記魏民洲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湖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湖南省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郴州市人民檢察院已向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魏民洲利用其擔任中共陝西省委常委、秘書長、中共西安市委書記、陝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善橋由河南檢察機關起訴

政協湖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原副主席劉善橋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河南省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河南省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陽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善橋利用其擔任湖北省黃岡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黃岡市委書記、湖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陳旭由廣西檢察機關起訴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陳旭涉嫌受賄一案,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後移送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南寧市人民檢察院已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陳旭利用其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中共上海市委副秘書長、上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以上案件,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中分別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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