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網報道,昨日「六一」國際兒童節,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最高法」)舉辦新聞發佈會,發佈近年來利用互聯網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針對社會高度關注的此類事件,最高法指出,人民法院會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審判職能,依法嚴懲各類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案例多與強姦猥褻相關
發佈會上,最高法研究室主任姜啟波稱,由於青少年心智發育不成熟,識別風險、自我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相對薄弱,更容易成為網絡違法犯罪的侵害對象。
而在最高法發佈的10起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中,涵蓋了猥褻、強姦、詐騙、勒索、販賣毒品等多個方面。記者注意到,10起典型案例中,有5起都與強姦猥褻相關。
在最高法發佈的一起典型案例中,被告人喬某某為滿足其不良心理需要,於2014年3月至8月間,在自住房電腦上,通過登錄QQ添加不滿14周歲的幼女為其好友,並冒充生理老師以視頻教學為名,先後誘騙多名幼女與其視頻裸聊。
最高法解讀稱,在互聯網時代,不法分子運用網絡技術實施傳統意義上的犯罪,手段更為隱蔽,危害範圍更為廣泛。特別是兒童,不宜單獨使用互聯網,不宜使用互聯網社交平台與陌生人交流,更不能與陌生人視頻聊天。
權益保護需要各方協力
最高法指出,未成年人心智發育不完整,識別判斷能力差,家長應該控制未成年人使用電子產品和互聯網,尤其要關注未成年人使用網絡社交平台與陌生人交流。要告知未成年人,無論何種理由,都不能在他人面前或視頻下脫去衣服,遇到這種情況應該立即告知父母,中斷聯繫。
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行為該如何預防?最高法同樣在發佈會上給出了對策。
姜啟波介紹,今後,人民法院會更加充分地履行司法審判職能,依法嚴懲各類利用互聯網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有針對性地完善司法政策。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作配合,為淨化網絡環境,保護未成年人少受、不受網絡違法犯罪侵害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此外,姜啟波還稱:「網絡違法犯罪需要綜合治理,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需要各方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