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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把脈】了解基本法 「港獨」不可行

2018-06-04

違法「佔中」發起人、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早前在台灣發表香港「獨立建國」言論,受到香港特區政府及各界譴責後,聲稱僅屬學術討論,反指責政府打壓言論及學術自由。

戴耀廷聲言,在台灣參與的政治集會只是「學術」會議,與主張「港獨」無關。但無論在任何場合,提出這些違反基本法精神的主張,實則已違背了香港的主流民意。

近年社會運動頻生,發起人往往高喊口號,煽動群眾。事件過後,又提出諸多理由、推卸責任,顛倒是非。香港中學生只要能在通識課堂上學習一些基本法知識,所謂「自決」及「港獨」等思潮自會「不攻自破」。

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

憲法(Constitution)是一個國家的最高法律,地位高於其他法律。憲法具有高度的原則性和概括性,是制訂所有法律的大方向。因此,在法治社會裡,所有法律的制訂皆不能與憲法相違背。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依據,但因應香港的情況特殊,在「一國兩制」的情況下,基本法是香港的憲制性文件,香港的一切法律必須以不違背基本法為依歸。

首先,根據基本法序言中列明,為了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保持香港的繁榮和穩定,國家在香港恢復行使主權時,設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實行「一國兩制」。

這一條條文明確指出,香港的主權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可見,香港主權歸屬明確,根本毫無「港獨」的存在理據。仍然提出「港獨」者,實是一群不尊重國家主權、無視基本法存在的人。

「港獨」企圖引發香港人與中央政府的矛盾,使香港社會出現分化,實在令人擔憂。香港青少年近年受到如「自決」及「港獨」等口號迷惑。這些口號初聽好像很有吸引力,容易令一些入世未深的青少年信以為真。

其實,中學生只要在通識課程中,認清基本法對香港的重要性,自然會明白「港獨」言論的謬誤。

因此,我個人堅信,通識科老師除了可培養學生的批判性思考外,教授大是大非的議題,亦要幫助學生建立正確價值觀。任教本核心科的老師,實在任重而道遠!■福建中學(小西灣)助理校長李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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