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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胡言改基本法撐「獨」

2018-06-27

聲稱「討論」第一條「不違憲」 法律界批挑戰國家主權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中人不斷為「港獨」鼓吹的違憲違法主張找理據,網上近日就流傳一段短片,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片中聲稱,基本法是可以修改的,包括第一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故播「獨」有如要修改基本法第一條,是「不違憲」的。多名法律界人士批評,陳文敏是在為「港獨」狡辯,歪理連篇,目的是挑戰國家的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將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的福祉和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

網上近日流傳一條陳文敏在一個研討會上的發言片段(見圖)。短片中,陳文敏稱法律針對的僅是當下的時代需要,在社會環境改變後,為了符合實際需要,當然可以修改。

他隨即話鋒一轉,稱香港基本法是在上世紀80年代制訂的,同理,所有條文在實際環境變化後都可以作出修改,即使是基本法第一條都可以修改,鼓吹「港獨」等同要求修改有關條文,在「邏輯上並不違憲」。有關帖文更獲「香港眾志」黃之鋒等按「讚」。

如非無知即鼓吹「獨」

身為律師的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在接受香港文匯報訪問時指出,陳文敏的言論反映他毫不了解國家憲法及基本法:香港特區是根據國家憲法第三十一條成立的,修改甚至取消了基本法第一條,也就取消了香港特區;倘其言論並非出於無知,就反映陳文敏是在變相鼓吹「港獨」。

倘可修改亦可取消特區

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表示,陳文敏的言論是在暗示香港可以「獨立」,是匪夷所思的。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不會改變的事實,也是普通常識,基本法只是將一個基本事實、一個普通常識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以法律形式強調。

他續說,第一條的字眼,當然可以修改,但它的中心思想,即「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鐵一般的事實,永恒不變,不會因為一個別有用心的反對派「法律教師」一句基本法第一條與基本法其他條文一樣可以修改而有所改變。事實上,所有國家在主權、領土等問題上是沒有討價還價的空間的,倘主張國土可以分裂出去,就是賣國行為。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指出,陳文敏的言論嚴重傷害港人利益。法律條文當然可以修改,但香港是中國一部分這根本事實及原則是不可能改變的,又直言陳文敏提出要修改第一條,將香港「獨立」,同理,中央亦可以修改憲法第三十一條,取消香港特區,結束「一國兩制」。

香港基本法教育協會成員、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傅健慈表示,基本法第一條是宣示國家的主權和統一的法理名言,別有用心者隨意說基本法第一條可以改,但沒有解釋修改的原因和理據,明顯是信口雌黃,散佈挑戰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言論,圖荼毒廣大市民,特別是年輕新一代,勢嚴重損害香港社會的福祉和香港廣大市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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