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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雙邪薪津案 區院或分案審

2018-06-27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青症雙邪」梁頌恆和游蕙禎,前年因宣誓風波而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去年更被終院拒絕受理上訴,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隨後向兩人要求歸還合共近186萬元薪津,但兩人一直拒絕合作,遂被入稟追討。案件昨再在區域法院聆案官席前提訊,行管會撤回早前將案件轉到高等法院處理的申請。另外,梁頌恆姑姐梁潔卿作為代表的兩項共同訴訟申請,傳票亦被正式駁回,須付3,000元訟費。

代表行管會的律師(原告方)本月12日以案件申索金額已超過區院可處理上限(即100萬元)為由,要求將訴訟轉往高院審理,聆案官葉樹培則提議將案件分案,繼續留在區院處理。

原告方昨表示已決定撤回將案件轉往高院處理的申請。聆案官批准,並將再訂日期續訊,又指或將案件拆開成兩個案件處理。

「梁姑姐」傳票被駁回罰訟費

另外,梁頌恆姑姐梁潔卿作為代表的兩項共同訴訟申請,傳票昨亦被葉樹培正式駁回,並下令她需向行管會支付3,000元訟費。

梁潔卿在庭上指稱自己「代表普羅大眾」,亦「代表有份投票給梁頌恆和游蕙禎的選民」,又指根據英國人權法,第三者介入是合理,而且案件涉及公眾利益,外國亦關注事件。葉官則指「本案是民事訴訟並非刑事案件」。

梁潔卿又指法庭要她支付訟費不合理,會與代表律師商討,或進行上訴。

2016年10月12日,梁頌恆及游蕙禎在立法會的就職宣誓儀式期間,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橫額,並將誓詞中的「China」讀成諧音「支那」,有侮辱華人之嫌。2016年11月15日,高等法院裁定梁頌恆及游蕙禎喪失議員資格。

去年8月25日,終審法院拒絕接受兩人就其進行立法會宣誓是否有效的終審上訴許可申請,即意味兩人2016年的作出立法會誓詞正式宣告無效,取消其立法會議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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