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深化項目評審、人才評價、機構評估改革的意見》,提出多項具體舉措,改進科技人才評價方式。
在統籌科技人才計劃方面,意見指出,要加強部門、地方的協調,建立人才項目申報查重及處理機制,防止人才申報違規行為,避免多個類似人才項目同時支持同一人才。
教育工作背景不等於科研水平
在科學設立人才評價指標方面,意見提出注重個人評價與團隊評價相結合,尊重和認可團隊所有參與者的實際貢獻。引進海外人才要加強對其海外教育和科研經歷的調查驗證,不把教育、工作背景簡單等同於科研水平。對承擔國防重大工程任務的人才可採用針對性評價措施,對國防科技涉密領域人才評價開闢特殊通道。
意見要求,堅持正確價值導向,不把人才榮譽性稱號作為承擔各類國家科技計劃項目、獲得國家科技獎勵、職稱評定、崗位聘用、薪酬待遇確定的限制性條件。
意見明確,強化用人單位人才評價主體地位,落實職稱評審權限下放改革措施,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科研院所、醫院、大型企業等單位自主開展職稱評審。不簡單以學術頭銜、人才稱號確定薪酬待遇、配置學術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