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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宗瑞性侵9女 判囚39年2個月

2018-08-31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富二代李宗瑞被控性侵9名女子,台「最高法院」昨日駁回其上訴,維持39年2個月的原判,全案定讞。

現年33歲的李宗瑞涉嫌從2009年起到台北市的夜店帶回多名女子,並實施性侵、偷拍。台「最高法院」2015年對其性侵其中5名女子的罪行合計判處有期徒刑22年10月,合併執行有期徒刑20年。檢方另外起訴李宗瑞涉嫌性侵知名藝人、女模等30人,並用攝影機和手機偷拍性愛過程,求刑266年6月,合併執行最高刑度30年。台高等法院去年3月一審宣判性侵9女一案,認定李宗瑞在自家豪宅性侵9名女子,一共犯7起趁機性交罪,其中1起為2女被害,1起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10月至5年2月不等刑期,合計39年2月。

案經上訴,「最高院」認為,李宗瑞對於高院論斷駁回的事實再次爭辯,並非第三審上訴理由,駁回李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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