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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優化口岸營商環境 國務院發佈20措施

2018-10-20

香港文匯報訊 據新華社報道,經李克強總理簽批,國務院日前印發《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以下簡稱《工作方案》),促進外貿穩定健康發展。

《工作方案》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推進「放管服(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之簡稱)」改革,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創新監管方式,優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口岸營商環境。

監管證件由86種減至48種

《工作方案》圍繞「減單證、優流程、提時效、降成本」等明確了20條具體措施。在「減單證」方面,按照「能取消的就取消、能合併的就合併、能退出口岸驗核的就退出口岸驗核」要求,進出口環節驗核的監管證件在今年11月1日前由86種減至48種,除安全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2020年底前,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

在「優流程」方面,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推進海關、邊檢、海事一次性聯合檢查;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從一般監管拓展到常規稽查等全部執法領域;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非佈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後即可放行提離;推進關稅保證保險改革,推行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先驗放後檢測」,推廣第三方採信制度。

在「提時效」方面,推進口岸物流信息電子化和口岸查驗智能化,提高口岸物流服務效能和查驗準備工作效率,加快建設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台,創新邊境口岸通關管理模式,加快開通農副產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加強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主要業務應用率2018年底前達到80%,2020年底前達到100%。到2021年底,整體通關時間比2017年壓縮一半。

不得新設涉進出口收費

在「降成本」方面,加強口岸通關和運輸國際合作,清理規範口岸經營服務性收費,嚴格執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制度,未經國務院批准,一律不得新設涉及進出口環節的收費項目,今年10月底前對外公示口岸收費目錄清單。公開通關流程及物流作業時限,建立口岸通關時效評估機制。到2020年底,相比2017年貨櫃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降低一半。

《工作方案》強調,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各項任務的實施步驟和完成時限,強化責任落實,加強協作配合,合理安排進度,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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