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蔣煌基 廈門報道)美國商務部對福建晉華實施禁售令不到一周,美國司法部於當地時間11月1日宣佈起訴福建晉華與其台灣合作夥伴聯華電子及聯電3位高管。原本表態稱「雙方合作計劃不受影響」,並表示「將持續為晉華開發技術」的台灣聯華,僅一日後「大變臉」,宣佈暫停與福建晉華合作。福建晉華3日首度對該事件回應,發佈聲明稱,始終重視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不存在竊取其他公司技術行為。
促美方停止錯誤做法
美司法部1日指控福建晉華、聯電及聯電3高管共謀竊取美國美光商業機密,以協助這兩家公司研發許多電腦處理器使用的DRAM晶片,估計價值達87.5億美元。福建晉華昨日發出聲明證實指控,「美光公司(Micron)把晉華的發展視為威脅,採取各種手段阻止、破壞福建晉華的發展。美方將福建晉華列入美出口管制『實體清單』,並採取司法措施」。
對此,福建晉華表示,公司始終堅定走自主研發路線,不斷加大投入,開展內存存儲器關聯產品的研發、製造,取得了一批專利成果。針對美方做法,福建晉華進一步表態稱「會堅決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要求對方立即停止錯誤做法,便利和促進雙方企業開展正常的貿易與合作」。
據悉,美商務部早前以「危及國安」為由,將福建晉華列入出口管制「實體清單」。10月30日曾表態「雙方合作計劃不受影響」的台灣聯電,一日後即改口稱接到台「電機電子工業同業公會」轉發的台「國貿局」函令,希望聯電配合美國商務部要求,「管制凌駕合約之上」。聯電高層經評估,決定暫停與晉華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