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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法」許崇德同獲殊榮 曾提「一國兩制」前沿問題

2018-12-19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帥 北京報道)慶祝改革開放40周年大會昨晨在京舉行,已故憲法學泰斗許崇德獲得改革先鋒稱號。許崇德是新中國憲法學奠基人之一,不僅參與了1954年憲法起草工作,而且全程參與了1982年憲法修改工作。為港澳所熟悉的,是許崇德1985、1988年先後參加香港特區基本法和澳門特區基本法起草工作,而且多次從內地到港強調宣傳憲法的「根本法」地位,被香港輿論稱為「四大護法」之一。

許崇德弟子、南開大學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介紹,許崇德教授特別重視港澳問題研究以及參與港澳基本法起草和港澳特區創建的實踐。早在1987年香港基本法起草過程中,許崇德教授就思考並提出「一國兩制」實踐中可能會出現的一些前沿問題,他提出:「憲法是根本法,凡屬中國的公民,凡屬中國的領土,遵守憲法,概莫能外。」

曾批港終院「吳嘉玲案」判決書有誤

李曉兵對恩師最深刻的印象是,許崇德從來都是將香港放在國家戰略全局地位去研究去思考。1999年1月29日,香港特區終審法院在回歸後第一個香港居留權案中裁決提出,特區法院有司法管轄權去審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務委員會的立法行為是否符合《基本法》。此舉引發軒然大波,在香港和內地法律界引發重大爭議。此後,香港特區政府向國務院提交報告請求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一次解釋基本法。對於香港法院過於司法能動的做法,許崇德、肖蔚雲、邵天任和吳建璠四位曾參與基本法起草的學者於1999年1月在報章發聲,嚴厲批評香港終審法院在審理「吳嘉玲案」的判決書中的錯誤言論,被香港輿論稱為是「四大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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